普院教发(2014)23号
关于组织2014届毕业班历年不及格课程二次补考的通知
各系、中心:
根据《普洱学院学籍管理细则》、《关于组织2011-2012学年第1学期至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补考的通知》要求,截止第八周(4月18日),共有326人次参加补考后,补考课程成绩仍不及格(含缺考),现对历年不及格课程二次补考安排如下:
1、此次补考为2014届毕业生在校历年(2011年9月—2014年4月)不及格课程最后一次补考,错过或耽搁此次考试,教务处将根据《普洱学院学籍管理细则》第九章第五十八条之规定,不能毕业,只能结业。
2、补考时间定于5月19日(星期一)至5月23日(星期五),请根据考场安排表按时参加考试,考试时务必携带学生证、身份证,缺证将取消考试资格。
3、此通知与考场安排表发至各教学系、中心,上传至教务处网站(网址:http://jwc.peuni.cn/),并粘贴在敏学楼公告栏上,请考生相互传阅、通知;毕业班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进入“教学管理系统(专科入口)”,查看本人历年成绩情况,历年有补考记录的学生应重点查询补考成绩情况,有补考成绩不合格但没安排补考的考生,请于5月9日前到教务处核实,逾期不到教务处核实,而不能正常毕业,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4、2014年5月12日前各系、中心把2011级已打印的二次补考试卷一份、电子稿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统一交到教务处2013陈老师。
5、考查课程由考生根据安排表信息,于5月23日前直接联系任课教师进行考核,任课教师信息可到所在教学部门查询,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考核影响毕业事宜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6、所有补考课程的任课教师,必须于5月29日前上网登录并打印纸质成绩,逾期迟登或迟交补考成绩,影响学生毕业事宜,由相关课程教师负责。
7、2011级需要重修的学生请于本学期内找任课教师完成课程重修,重修后取得补考资格再安排补考,补考时间与2013、2012级期末考试同时进行
8、各系、中心、毕业班辅导员应通知好考生本人按时参加考试,逾期或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,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普洱学院2011级毕业班2011—2011年上学期至2013—2014年
上学期历年不及格课程毕业补考名单
2、普洱学院2011级课程重修名单
二○一四年五月六日